信息公示
代码 | 质押标的名称 | 出质人 | 证件号码 | 出质份额数额 | 质权人 | 证件号码 | 质权出质设立登记日期 | 状态 | 公示日期 |
---|---|---|---|---|---|---|---|---|---|
00001 | A公司 | 张三 | 110223912221 | 100,000,000元 | 工商银行 | 28964442 | 2023-01-12 | 有效 | 2023-01-18 |
00002 | B公司 | 李四 | 101083-101868 | 90,000,000元 | 建设银行 | 2087114867 | 2023-06-17 | 有效 | 2023-01-18 |
业务介绍

业务资质
2025年8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正式批准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展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试点业务。

业务办理
申请、审核、登记一站式服务平台。

核心价值
提升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流动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
材料清单
财产份额初始登记
-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初始登记申请表》
- 合伙人名单
- 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登记托管服务协议》
- 合伙企业最新营业执照
- 合伙协议(工商备案的最新版本)
- 商事登记基本信息
- 关于同意财产份额在本公司登记托管的内部决议文件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委派代表(如有)身份证明文件
-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如需)
- 合伙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公章/名章、委派代表(如有)名章预留印鉴样本
- 法律意见书(如需)
- 深圳股交要求的其他材料
财产份额质押登记
-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质押登记申请表》
- 合伙协议(工商备案的最新版本)
- 质押合同或含有财产份额质押条款的合同文本
- 质押双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关于同意财产份额设立质押的证明文件(如需,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内部决议文件、有权机关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 实缴证明文件(验资报告、银行转账凭证、出资证明书等)
- 法律意见书(如需)
- 风险提示书
- 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如需)
- 质押双方公章预留印鉴样本
- 深圳股交要求的其他资料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
400-666-200
400-666-200
电子邮箱
xuxj@qhee.com
xuxj@qhee.com
办公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栋28层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栋28层
在线预约
常见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能否出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在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且合伙协议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对外出质其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是否需要办理质押登记?
《民法典》里第四百四十条、第四百四十三条有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属于可出质的财产权利,且质权从办理出质登记开始设立。因此办理质押登记尤为重要,能保障质权顺利设立,确保质权人拥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对抗其他第三方。
深圳股交办理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的优势是什么?
1. 提升登记效力
强化质押登记的效力,有效降低财产份额被二次质押、或者被恶意转让退出的风险,让登记更有权威性和公信力。
2. 保障质权人权益
通过深圳股交办理出质登记并公示后,质权是依法确立的,能给质权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
3. 提升处置效率、降低处置风险
深圳股交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衔接机制能够确保质押物的合法性和可处置性,为质押物的后续处置提供坚实的基础,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处置风险。